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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融亿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疆华金铜业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出资额600万元)(评估值-25.99万元)大写人民币负贰拾伍万玖仟玖佰圆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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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价:2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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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021-63374958/13501969833
当前模式:变卖 变卖期:60天
竞价期:24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1000
变卖起始价:240000 变卖预缴款:240,000 元 保证金: 20000元
评估价:-259900 元 数量/单位:30%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辅助机构):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董女士) 联系电话:021-63374958/13501969833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变卖预缴款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加变卖,参与变卖前请按照《变卖公告》、《变卖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报名及交纳变卖预缴款办法、以及有关违约责任等。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买或与他人联合竞买的,应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参与竞买,如有疑问请咨询执行法院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在线支付变卖预缴款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变卖预缴款,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7月1日10时至2024年8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融亿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疆华金铜业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出资额600万元) (评估值-25.99万元)大写人民币负贰拾伍万玖仟玖佰圆整。

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2月18日,上述股权以最后一次流拍的保留价进行公开变卖,平阳鑫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买受上述股权。后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经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上述变卖结果及(2018)沪01执1095号之一百二十五执行裁定。故本次重新变卖。

新疆华金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新疆华金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4号

法定代表人:马建国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营业期限:2008年6月11日至2038年6月10日

经营范围:矿业开发;矿业投资;矿山设备、化工原料的销售;矿产品的加工销售;电解铜生产和销售;铜材加工和销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2006763041433

 

评估价:-25.99万元

变卖价:不低于24万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0.1万元及其倍数

 

 二、变卖时间:2024年7月1日10时至2024年8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变卖方式及竞价规则: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款24万元,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24万元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24万元将不计息退还。

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设有变卖价的增价变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四、咨询、展示看样时间:咨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咨询,看样需预约或至现场登记,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看样。

 

五、特别提醒: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视为对变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七、对变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62616时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司负责向本院反馈。

 

八、变卖成交余款(变卖成交款扣减变卖价)应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天内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务必缴入本院一案一号账户(户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业银行上海古北新区支行;账号:6228400037115936261),不得汇入其他账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买受人将变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上述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变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变卖平台上公示。

 

十、买受人全额支付变卖成交款后,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管理登记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股权过户过程中,所需缴纳的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变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一、本次变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快递书面通知相关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若当事人未收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视为变卖事项已经通知。

 

十二、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应于202462616时前;联合竞买人应于202462616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变卖发布的竞买须知、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3374958  13501969833  董女士(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成都北路26239

举报监督电话:021-34254567-9621

 法官电话:021-34254567-84047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4614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7月1日10时至2024年8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变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符合由国务院及相关标的所在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变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变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融亿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疆华金铜业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出资额600万元) (评估值-25.99万元)大写人民币负贰拾伍万玖仟玖佰圆整。

新疆华金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新疆华金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4号

法定代表人:马建国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营业期限:2008年6月11日至2038年6月10日

经营范围:矿业开发;矿业投资;矿山设备、化工原料的销售;矿产品的加工销售;电解铜生产和销售;铜材加工和销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2006763041433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应符合国务院及当地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等相关规定。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变卖成交后,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原因发生的无法办理过户等风险。

五、与变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民事主体可以参与竞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与竞买的请全程关注本次变卖。

六、若参与竞买人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的,应事先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带好公章)应与竞买代理人一同到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办理代理竞买手续,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未经本院确认,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本院办理的,应向本院递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竞买人非我国自然人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授权委托手续办理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列明委托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由竞买代理人持本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等来本院办理代理竞买手续。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应于2024626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未经本院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变卖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变卖竞价前,竞买人应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变卖价。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全额支付成交款,除网拍平台自动转入本院指定帐户的保证金外,变卖成交余款(变卖成交款扣减变卖价)应于变卖成交日后十天内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务必缴入本院一案一号账户(户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业银行上海古北新区支行;账号:6228400037115936261),不得汇入其他账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买受人将变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上述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未于上述指定期间全额支付变卖成交余款的,视为悔拍,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因买受人悔拍,本院决定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变卖。

九、本院收到买受人全额变卖成交款后,依法制作成交执行裁定书、办理涤除抵押和解除查封等手续。买受人收到成交执行裁定书后,应自行及时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管理登记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股权过户过程中,所需缴纳的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等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亦由买受人自负。本院对过户不作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涤除抵押、解除查封需要一定时间,若因其他事由需要办理登报注销等手续的,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程序启动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变卖。

十一、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以及买受人在变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十二、变卖标的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的,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三、竞买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竞买人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的法律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网拍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通知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变更,买受人或者代理人(须到本院办理过授权)应持有效证件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如因预留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来本院办理送达地址和联系电话变更的,致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络变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六、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络变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十七、若发现本次司法拍卖有违规行为,请据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34254567-9621

法官电话:021-34254567-8404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3374958   13501969833 董女士 (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成都北路262弄39号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6月14日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一中(2018)沪01执1095号)

 

变卖标的名称

融亿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疆华金铜业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出资额600万元)(评估值-25.99万元)大写人民币负贰拾伍万玖仟玖佰圆整。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变卖标的所有人

融亿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后提供

的文件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融亿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疆华金铜业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出资额600万元) (评估值-25.99万元)大写人民币负贰拾伍万玖仟玖佰圆整。

新疆华金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新疆华金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4号

法定代表人:马建国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营业期限:2008年6月11日至2038年6月10日

经营范围:矿业开发;矿业投资;矿山设备、化工原料的销售;矿产品的加工销售;电解铜生产和销售;铜材加工和销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200676304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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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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